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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烂尾了房贷可停吗?房子烂尾女子停交房贷上黑名单!

   2023-07-27 2000
核心提示:最近,南宁蓝光雍锦澜湾业主王琦起诉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案件终于迎来了开庭审理。这个案件涉及到一个复杂的关系,包括房屋买卖、贷款合同和资金监管等多个方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事情要追溯到2019年4月,当时王琦的妈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位于蓝光雍锦澜湾小区。

广西南宁的王琦因为购买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雍锦澜湾”项目,遭遇了房子烂尾等问题。她在交房之前停止还贷,被银行列入征信黑名单。她起诉银行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7月3日,该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据报道,2019年4月,王琦的妈妈购买了“雍锦澜湾”的一套商品房,同年5月23日,与开发商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共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王琦是担保人,其母为主贷人,贷款金额57.5万元,期限30年。合同规定,房子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

但在2021年8月,业主看到开发商写给住建局的关于使用监管资金的信函里提到,楼盘销售资金全部被蓝光总部转走占用,总部无任何资金还回南宁项目继续建设。同年11月,开发商发布了交房时间顺延的告知函。直到今天,王琦妈妈的房子仍未完成施工。

王琦发现,房屋的贷款没有划入《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取而代之的是开发商的另一个账户。她认为,农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放贷,也没有履行对开发商挪用账户资金的监管义务,应该为工程项目烂尾、房子延期交付承担责任。

于是,在2022年7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2023年6月2日,王琦收到开庭通知。

7月3日,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代理律师在庭上回应称,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并不违反合同约定。他还表示,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与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责任也并不在银行。

王琦一方出具了一份2022年3月29日广西银保监局对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监管意见函。意见函证明,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在“雍锦澜湾”项目的贷款业务中,未严格监控预售资金流向,使2.83亿房屋预售资金没有实际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也没有严格落实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要求。广西银保监局责令银行严肃开展违规整改问责。

王琦一方还质疑,农业银行在房屋未封顶状况下发放了贷款。在上述意见函中,广西银保监会也提到,农业银行贷前调查不尽职,向主体结构未封顶的楼盘发放住房按揭贷款。银行代理律师称,这是住建部门与公积金中心、商业银行开的内部会议,没有专门的文件,“这是行业内的惯例做法”。

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历时2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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