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
二、申请条件
正常参保缴费单位
三、申报资料
用人单位通过安徽省人社厅官网上办理增员或者提交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4日工作日时间,节假日不顺延)
四、服务流程
单位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合肥市地区,在“法人办事”栏目下点击“人员增加统一入口〔市级〕”事项进行业务办理。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承办机构
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肥西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肥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巢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庐江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长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八、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办事大厅二楼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金寨路360号三楼(庐阳分中心);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3楼(经开包河分中心);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高新蜀山分中心);新站区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二楼(新站瑶海分中心);肥西县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叉口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肥西县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肥东县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肥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巢湖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庐江县文昌路66号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庐江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与南一环交叉口政务中心综合楼三楼(长丰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九、服务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工作日(9:00—17:00),网上办理时间为每月1日0时至24日17时(遇节假日不顺延)。
十、咨询方式
0551-12333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效能办
监督投诉电话:0551-63536506
十二、办理依据及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http://60.173.202.220:8009/hfwsbs/index/index.html